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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波县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司员工公告(8月26日-9月4日报名)

更新时间:2026-08-28   贵州黔贤教育:整理发布   点击量:

根据工作需要,荔波县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司员工4名。为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公告。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实行招聘条件、考试程序、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简章、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

荔波县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2026年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司员工4名,具体招聘职位及要求详见《荔波县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司员工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品德端正,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吃苦耐劳,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2.爱岗敬业,恪守职业道德,热心人力资源服务、就业创业工作;能较好地掌握有关政策、法规知识,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协调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能够独立履行岗位职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其中报考财务人员岗位需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4.户籍要求:报考人员须于2026年8月24日及以前取得荔波县户籍或生源地为荔波县,报名时需提供户口簿;属荔波生源的,需提供高考相关生源佐证材料。

5.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8年8月25日及以前出生)、38周岁及以下(1987年8月26日及以后出生)。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各级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3.受到党纪、政务、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4.涉嫌违法违纪被调查尚未结束(结案)的。

5.存在涉黑涉恶问题,加入邪教组织,组织或参与非法宗教活动的。

6.现役军人未满服役期的。

7.不能按规定提供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 资格条件资料等原件的,或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8.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9.个人征信有严重不良信用记录人员。

10.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规定不宜从事公司招聘岗位工作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应聘者应在招聘期间到荔波县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综合业务部提交报名资料,包括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毕业证书(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复印件各1份,1寸电子相片、同底(蓝底)纸质相片2张及其他应聘相关材料;其中报考财务人员岗位报名时需提供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电子证PDF或纸质证书照片/扫描件)、1年以上财务相关工作经验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劳动合同、社保缴费明细、原单位盖章工作证明/离职证明等),并根据所报岗位要求填写《荔波县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司员工报名信息表》(附件2)2份。

2.报名时间:2026年8月26日至9月4日(上班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3.报名地点:荔波县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上亿市场斜对面)。

4.资格审查: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荔波县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司员工报名信息表》(附件2)及应聘相关资料,对应聘者是否符合职位条件等进行现场审查,审核未通过的现场向应聘者说明原因,并视为报名失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笔试。进入笔试人员名单将在“荔波人社”“荔波县人力资源市场”微信公众号上公示。

5.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该岗位招聘计划予以取消。招聘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荔波县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研究同意后,给予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

四、笔试

(一)方式。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内容为人力资源服务者应当具备的基本素质、基本能力和岗位业务知识,满分为100分。

(二)笔试入场资格。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前须核对证件和本人信息完全一致,应聘人员方可参加笔试。

(三)笔试时间、地点。暂定为2026年9月12日,地点详见准考证,考试时长120分钟。

(四)笔试环节成绩计算。笔试环节成绩按50%计入应聘人员总成绩,应聘人员未完成笔试科目或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五、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荔波县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统一组织实施,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

(一)资格复审对象。按照所报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与岗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确定;如未达到3:1比例,则按实际取得笔试有效成绩排名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列入资格复审人员范围。

(二)资格复审的方式和内容。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根据本公告和考生网上报名时填写的有关信息和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人员须携带以下资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1.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4.报名系统打印的本人报名表2份;5.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6. 报考财务人员岗位需提供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电子证PDF或纸质证书照片/扫描件)、1年以上财务相关工作经验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劳动合同、社保缴费明细、原单位盖章工作证明/离职证明等)。

(三)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及审核条件等相关要求另行公告。经复审符合招聘岗位要求和条件的人员,由负责资格复审的人员签署意见。经复审不符合岗位应聘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环节,该岗位空缺人数在递补复审期内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列入资格复审人员范围。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复审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考生应随时关注复审公告,如因考生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复审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荔波人社”“荔波县人力资源市场”微信公众号上公示。

六、面试

(一)方式。面试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按50%计入应聘人员总成绩。面试分值100分,面试设置最低合格分数,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未达最低合格分数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考生因个人原因未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此次面试资格。

(二)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总成绩计算及其他事项

总成绩=笔试环节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环节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并列名次考生一并进入下一环节。

八、体检

体检根据拟招聘人数1:1比例按所报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对象。体检项目及合格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必须在荔波县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指定的县及县以上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并在规定时间内由体检医院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对于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的情况,经荔波县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研究同意后可进行进一步检查。遇特殊情况的,由荔波县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研究决定。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应在接到体检结果电话或书面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并经荔波县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研究同意后组织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由荔波县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指定具有检查资格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空缺岗位可按总成绩名次依次递补。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的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九、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方可确定为考察对象,通过政审考察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考察结果为合格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

十、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作为拟聘用对象,由公司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查证不属实,可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结束,考核合格后,由公司予以正式聘用。

试用期及聘用后薪资待遇按照荔波县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办法执行。

十一、纪律与监督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者须如实提供有关证件,真实、准确、认真填写报名信息表。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面试和录用资格。

招聘全过程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十二、有关注意事项

(一)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与考生有回避关系的,必须实行公务回避,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本次招聘不收任何报名、考试等费用。

(四)本次招聘的报名、考核测评、体检、考察等相关信息均在“荔波人社”“荔波县人力资源市场”微信公众号上发布,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并相互转告,荔波县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不再另行电话通知,如因报考人员未及时阅览网站发布的信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五)本公告解释权归荔波县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所有。招聘工作未尽事宜及特殊情况,由荔波县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0854-3610508

                17608544163



荔波县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

                         2026年8月25日

附件1 荔波县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司员工岗位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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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荔波县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司员工报名信息表.xls

附件3  荔波县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司员工报考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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